可燃气体报警器,已经很大一部分走进我们的生产生活中,对于从事化工行业的人员来说,需要准备哪些国家规定的安全检定?
检测规定
现在很多单位管理人员或者消防检测机构认为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测,只需要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就可以代表强制性检定,不需要计量检定机构另外进行检定。还有些单位从企业生产成本角度考虑,不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检定,认为其是自用,可以不用检定。另外,大多数企业管理人员认为既然是强制性检定,只需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不需要消防检测机构重复检测。上述三种管理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但是这种认知是错误的。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有关规定,省质监局给消防检测机构颁发资质认定书,其检测范围是消防设施系统,是对整个消防系统运行状态的检测,其中包含可燃气体报警器状态是否正常的检测。而计量检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取得检测可燃气体报警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计量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检测包含误差、重复性、响应时间、绝缘性等参数合格与否的判定,即强制检定。所以,消防检测机构和计量检定机构的检测结果不可互相替代,检定不属于重复检定,而且消防检测机构要在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进行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测工作。
不要以为安装完国家规定的安全检测设备,就一定能保障我们的安全,很大一部分的认为因素,造就后期的生产安全隐患。
多安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化工企业采用的控制系统、报警仪等;
二)、针对采用的新设备等应制定相应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中应注意的安全要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四)、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特别说明
多安电子维护中心除开展用户技术咨询服务外,还会建立用户档案记录产品使用情况,为今后产品的质量改进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