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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范

  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定应按照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的规定要求严格进行检定,并做好检定记录,以便日后查看。在检定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采用与仪器所测气体种类相同的气体标准物质,若仪器未注明所测气体种类,可以采用异丁烷或者丙烷气体标准物质。

  (2)检定前,检查探头的周围环境中是否存在可燃性的气体。如果存在,应先充入一定量的洁净空气后,再连续通入标准样气,以保证检定的准确性。同时,还要询问企业报警器是否和电磁阀联动装置相连,如果有须提前解除联动装置,以免给企业造成损失。

  (3)在现场检定响应时间时,由于探测器和报警控制器一般不在同一区域,就需要检定人员和记录响应时间人员默契配合,检定人员要在通标准气时立即通过对讲机通知记录人员,以免产生时间差,影响记录结果。特别注意的是,工作人员需使用防爆对讲机,以免产生爆炸。

  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关系到企业投资的合理性和生产安全,定期的检定也能保证报警器性能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因此,一定要牢记安装和检定时的注意事项,保障可燃气体适用场所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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