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组成,能够在保护区域内泄露可燃气体的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条件下提前报警,从而预防由于可燃气体泄漏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对于可燃气体探测的安装高度,当检测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时,推荐的检(探)测器安装高度应高出地坪(或楼板面)0. 3~0.6m。过低易造成因雨水淋、溅,对检(探)测器的损害;过高则超出了比空气重的气体易于积聚的高度。
检测天然气、城市煤气等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推荐安装在高出释放源0.5-2m,且与释放源的水平距离小于5m。当检测指定部位的氢气泄漏时,检(探)测器宜安装于释放源周围及上方1m的范围内,太远则由于氢气的迅速扩散上升,起不到检测效果。
检测与空气分子量接近且易与空气混合的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氰化氢时,采用距释放源上下1米的范围内安装。有毒气体比空气稍轻时,安装于释放源的上方,有毒气体比空气稍重时,安装于释放源的下方,且距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超过1米为宜。 |